This is a demo store. No orders will be fulfilled.
銷售單背頁之條款
條款及細則
- 顧客必須憑此單據取貨。如顧客未能於發票日期起計六十天內或已約定收貨日子內提取或收取貨品(以較早者為準),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置該貨品及相關款項。
- 顧客須於本公司送貨時或之前繳付購買貨品之全部款項, 否則本公司有權安排不送貨,或即時收回有關貨品。
- 訂金單之有效期為發出日期起計六十天,逾期作廢,所繳付之訂金恕不退還。
- 如顧客要求此單據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之收據,本公司將保留收取額外手續費之權利。
送貨注意事項
- 送貨日期或時段僅為本公司之估計,如有任何延誤或因此而引致任何後果,本公司概不負責。
- 如遇以下情況,顧客需繳付附加費用,收費詳情如下:
- 顧客未能於已約定送貨日期前最少一個工作天(工作天表示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包括公眾假期),聯絡本公司作出送貨日期或時段更改,須要重新安排送貨。
- 顧客提供的送貨地址有誤,或於約定時段內沒有人簽收貨品,須要重新安排送貨。
- 顧客要求本公司與供應商編定的送貨日期或時段以外的送貨安排。
- 若送貨之貨車(5.5公噸或以上)不能直達樓宇大門而需要推運貨品,或樓宇沒有升降機或所購貨品不能或不獲批准進入升降機而需要由樓梯搬運上樓。
- 如遇上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當日及翌日之送貨服務可能會延遲或取消,本公司或供應商將聯絡顧客再作安排。
- 顧客需確保訂購貨品能符合樓宇之尺寸或其他環境限制,如有關因素而導致所購貨品不能進屋或安裝等,本公司恕不負責。
- 在收貨及安裝期間,顧客須小心保管及保護其他傢俬、傢具、地板、牆壁、裝飾及財物等,如有任何損毀,本公司恕不負責。
- 顧客須在簽收貨品前小心檢查及點清貨品數量,一經簽收後,本公司毋須再對該貨品負任何責任。
退換條款
- 顧客可享有「三十天退換保證」,並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 顧客必須在發出訂金單/發票日起三十天內,到門市辦理退換申請。
- 退換之貨品必須未經使用、未拆包裝、無任何損毀及刮花痕跡。
- 更換貨品只限更換相同型號、顏色、尺寸的貨品。
- 使用禮券購買的貨品,只接受更換,恕不接受退款。
- 退貨時須一併退還附送的贈品、換購品、禮券、優惠券或因購買指定貨品而享有優惠的貨品等禮品,如顧客未能退還、禮品已使用或損壞,則需繳付由本公司所釐定的該等禮品之現金等值。
- 顧客購物時享用的免費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送貨服務,退貨時須繳付與該服務等值的款項。
- 退款將以折扣後的購買價計算並以顧客購買該貨品時之支付方式或實惠決定的方式發還。
- 如使用信用卡購物,款項會直接退還至顧客當初付款的信用卡帳戶。
- 如使用加密貨幣購物,款項將以港幣發還,顧客須支付退款金額的5%作手續費(不足一元亦作一元計)。
- 如使用優惠券、購物券或由實惠贈送的禮券購物,退款時將不會重發該券給顧客。
- 所退還予顧客之款項為顧客於購買貨品時所繳付之金額扣除退換過程中顧客需繳付的款項(如有)。
- 「三十天退換保證」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 陳列品、次貨、紡織品、床上用品、床褥、床墊、玻璃製品、易碎貨品、電燈泡、光管、食品、個人衛生用品、寵物用品、大型電器、訂造貨品(包括梳化、訂造傢俬、使用尺寸修改服務的傢俬等)、特別訂購貨品(包括電器、地板、代訂貨品等) 、家居服務、塑膠購物袋及其收費,以及於發票上指定的貨品。
- 未能退還完整配件、說明書及未填寫之保用證的貨品。
- 已收取的大型傢俬。
- 顧客預留的貨品只接受在發出發票日起七天內辦理退換。
- 如貨品因出廠缺陷而導致品質問題,顧客須於收貨起七天內聯絡本公司,惟品質問題不包括指定情況:
- 因製造過程而造成不超過±1英吋之尺寸差異(長度、闊度或高度)的床褥及梳化。
- 因製造過程而造成不超過±10毫米之尺寸差異(長度、闊度或高度)的木器傢俬。
- 因物料的天然特性而導致貨品與陳列品出現差異,如皮紋和木紋。
- 如本公司需上門檢查貨品,顧客須先繳付檢查費。收費詳情請參閱店內的收費表。
其他注意事項
- 有關發給顧客的通告,本公司可親自交予顧客,或以郵遞、圖文傳真方式或電子方式發送至訂金單/銷售單所載或顧客所通知的聯絡地址、電話或電郵。以電子傳遞或親自發送的通告,皆視作顧客即時收到;以郵遞方式傳送的,則於寄出後一天視作顧客收到。
- 如有任何問題,顧客請即時致電顧客服務熱線或發票上之門市/同事查詢。
- 顧客須確認所提供的資料正確無誤。有關收集個人資料之條款,請參閱本公司之通告或聯絡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主任。
- 凡由於不是本公司可以控制而引致之延誤或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條款及細則而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暴動、天災、政府實行的限制或任何其他工業或貿易爭議、火災、爆炸或其他災害,本公司均毋須負責。
- 未得本公司發出書面同意之前,顧客不可將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權利及責任以分配、轉送或其他形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等。
- 本公司未能或延遲行使本條款及細則所載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辦法,不會視為放棄權利。本條款及細則規定的權利、權力及補救辦法是累積的,而且並不排除法律上任何權利,權力及補救辦法。
- 若本條款及細則其中任何條款被解釋為非法或無效,該等條款不得影響本條款及細則內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 本條款及細則包含了雙方的全部協議。除本條款及細則外,並無任何口頭或書面明示、暗示的承諾、條款或條件。
- 本公司保留在無須預先通知顧客的情況下,按法律規定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取消或修訂之權利。
- 本條款及細則分中、英文版本,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議,概以英文本為準。如需本條款的英文本,請向店內職員索取。
- 本條款及細則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詮釋,如有任何爭議,雙方須遵從香港法律的獨有裁判權。